视频号小店命名有什么限制?
5.1 名称中品牌需具备品牌授权。
5.2 视频号小店名称不得与其他视频号重名,可以与店铺关联的视频号重名。
5.3 视频号小店名称不得与已经开通的视频号小店名称重复,如两个店铺同时申请同一视频号小店名称的,则依照申请在先原则审批开通小店,未通过审批的店铺需更换其他视频号小店名重新提交申请。
5.4 普通企业店/个体工商户店的视频号小店名称不得使用“旗舰”、“专卖”、“专营”、“官方”、“直营”、“官字”、“官方认证”、“官方授权”、“特批”、“授权”、 “特许经营”、“特约经销”或其他带有类似含义的内容。
5.5 视频号小店名称不得带有电话号码、电子邮箱、网址、二维码、即时通讯工具或其他联系信息(如QQ号码、微信号等)。
5.6 视频号小店名称不得出现《广告法》《商标法》等法律法规中禁止使用的词汇信息,以及平台规则中禁止出现的词汇信息,包含但不限于:
(1) 有损国家、社会公共利益,或有损民族尊严;
(2) 含有封建文化糟粕、有消极政治影响、违背少数民族习俗或带有民族歧视内容;
(3) 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,或引起社会公众不良心理反应等情况;
(4) 外国国家(地区)名称/国际组织名称;
(5) 政党名称、党政军机关名称、群众组织名称、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或国家领导人及老一辈革命家的名字;
(6) 有不文明/格调低级/庸俗等不雅词汇;
(7) 出现平台相关的敏感或标志性信息;
(8) 未经授权的情况下,使用品牌名称、明星或知名人士姓名;
(9) 其他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。
5.7 视频号小店名不得包含容易造成视频号小店用户混淆的信息:
(1) 包含知名人士、地名的品牌;
(2) 与知名品牌相同或近似的品牌;
(3) 与腾讯主要业务、类目名称相同或近似的品牌;
(4) 使用品牌的变形词或衍生词来描述商品的,包含但不限于错别字、同音字、拼音、特殊符号等;
(5) 使用促销相关名称,如满减、折扣、打折、满赠等。
(6) 其他属于平台规则、协议中禁止或限制的信息。
5.8 视频号小店名根据视频号小店商家的商品入驻所在类目、品牌属性等要素生成,一旦通过审核,商家不可自行更改,特殊情形除外(如遇视频号小店名称已被占用等特殊情况,视频号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适当调整)。
5.9 对视频号小店名称中类目进行简化或变化时,需按照《店铺命名各类目可简化/变化用词对照表》。